各区(市)城乡水务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局属各中心:
根据《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等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现将我市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请各级各单位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全力做好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工作。
相关水库责任人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加强对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如有人事变动,请及时调整相应责任人,并报市局防御科办公室,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附件:枣庄市2024年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202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