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山东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最严格最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全市水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经枣庄市政府同意,枣庄市城乡水务局、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全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实际,于2020年3月30日联合印发《枣庄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枣庄市节水行动总体目标:到2020年和2022年,全市用水总量分别控制在9.37和 10.1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 2015年分别降低18%和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10%和11%,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分别达到92%和 92.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分别提高到0.656和0.658以上。到203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1.5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总量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产、工业节水提质、城镇节水增效、内部挖潜开源和节水科技引领等七大行动,共20条具体措施,并逐条明确牵头和配合单位。同时制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节水投入,严格监督考核,增强节水意识等四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