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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

来源:市水利和渔业局编辑: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12 16:10:42

为巩固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果,夯实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基础,滕州市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 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全力做好城市节水文章,实施最严格的城市节水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的科学开发、有效利用。

建立制度机制,夯实节水基础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印发了《滕州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6项基本要求、8项基础管理、15项技术考核指标,细化了责任分工。建立节水管理、统计、“三同时”、管理机构、专项财政投入等制度,组织编制《滕州市城市节水规划》,建设完善城市节水数字化管理平台,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

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水环境检测。执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对非居民用户实施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监控管理加强自备水管理,严格自备水源取水许可,实行计划用水管理,逐步关停公共管网范围内自备水井。加强城区供水管网巡查检测,实施老旧管网升级改造,降低供水损耗,确保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2%以下。强化城区水环境质量检测,建立水体检测台账资料,确保考核年限内的检测数据达到100%。

  开展单位创建,建立循环体系。强化企业、单位节水日常管理,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开展水平衡测试,提高用水效率。根据城区实际,6家企业、3个单位和11个小区将积极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加强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提高景观环境美化、道路冲洗、园林绿化等项目的非常规水源利用率。加大雨水搜集利用规模,实施集蓄设施改造,充分利用雨水。强化污泥处置,确保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此外,还加大节水型器具普及力度,要求所有公共场所使用节水型器具,鼓励使用带有一级节水标识的用水器具,并加大执法检查,确保用水器具符合节水标准要求。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多种媒介,通过开辟专栏、进行专访以及开展节水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节水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必要性,切实提高创建节水型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良好风尚滕州市水利和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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