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山亭区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项目验收及山亭区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报告评审会议在区城乡水务局6楼会议室召开,经市城乡水务局、区城乡水务局及枣庄水利学会等相关专家评审,顺利通过验收。
山亭区河湖划界工作是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等10厅局《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意见》(鲁水管字[2017]1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过公开招标,对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了划定。本次划界顺利完成了十字河、城郭河、郭河、峄城大沙河等11条河流共173.34km,青石闸和石嘴子水库等57座小型水库的划界工作,共计埋设界桩3394根,公告牌426块。
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报告是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对我区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县级河道根据规划进行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的划分。
河湖划界工作及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报告顺利通过验收,进一步加强了全区河湖管理保护,逐步建立起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推进了山亭区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