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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水利工程系列初级、中级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人事科编辑:发布时间:2025-08-18 16:02:04


市直有关部门、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5〕47号),为做好2025年度水利工程系列初级、中级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市直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公单位除外)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从事水利规划、水利勘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地质、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施工机械与设备安装、施工管理、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工程安全与质量检测、水利生产运行、水利管理、防汛抗旱、水文水资源、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生态与水环境、水利信息化与自动化、水利科研与技术咨询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申报标准条件及时间

严格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水规字〔2023〕3号)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5〕4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网上信息申报受理时间为9月22日—9月30日,数据修改时间为10月9日-10月22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23日-10月31日(报送至市水利大厦616室)。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2、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并填写《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成果评价、成果发表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职称评审推荐的必要程序。

3、单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4、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送呈报部门;严格把关材料,评委会对退回率超过50%的呈报部门(单位),采取全部申报材料退回修改的方式予以告诫。

5、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同时报送由系统导出的《呈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按照申报人所在单位排序,A4原件,加盖呈报部门公章),将《花名册》excel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花名册》中的序号与纸质材料档案袋表面粘贴的《枣庄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表》中的“呈报部门”处编号一致(呈报部门编号请用签字笔填写);各呈报单位报送材料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材料按照顺序排好。

四、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或登录“枣庄市政务服务网”(http://zzzwfw.sd.gov.cn/zz/public/index)注册后,在办事服务栏内搜索“职称评审及核准备案”事项点击申报。

1、“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职称层级的时间,“年限”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年度的年底,每满12个月计算1年,未满12个月的不予计算,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2、工作经历按由远及近的顺序、自参加工作开始如实填写,“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应按照评审规定的专业类别规范填写,可根据实际填写1种以上类别。

3、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按成果类别分类上传,同类成果按照时间顺序由近及远排列。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填写,填报的论文著作、课题项目、专利、获奖表彰及其他每类成果数量分别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总数不超过15项。同一成果只能选择一项填写,不能重复填写。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4、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应首先说明本人符合鲁水规字〔2023〕3号要求的业绩成果条件的情形(示例:本人所符合的评审依据业绩成果条件:1、主持的xx工程施工工作,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符合第x项;2、……)。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说明工作任务、工作量和取得的效果。

5、上传的证明材料应完整清晰,上传的附件应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如有多个页面,应合并扫描为1个文件。《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本单位《2025年度职称评审岗位数量通知单》(仅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上传)应上传到其他证明附件。

(二)纸质材料

报送的材料、证件等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并和目录一起装订成册,其中复印材料使用A4纸复印、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应与系统提报材料相一致: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A3纸型,须从系统导出,双面打印,并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承诺网上提报的材料真实有效。“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字,禁止他人代签。);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社保参保证明1份(原则上在枣参保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专科起点的本科,需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丢失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1份;

6、申报人员有行政职务的,提交任命文件复印件1份。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的,提交《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8〕71号)规定的审批手续复印件1份;

7、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如果晋升高一级职称所要求的年限少于5年,可只提供所要求年限期间的年度考核表);

8、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9、工作经历证明1份,需经单位审核盖章;

10、《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1份,《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1份,在单位显著位置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的照片1份,《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1份,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提交本单位《2025年度职称评审岗位数量通知单》复印件1份。

11、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著作、论文、课题,专利及奖项等材料复印件1份;

12、有学术或社会兼职的,提交证书或兼职文件复印件1份;

13、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报送的材料、证件等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并和目录一起装订成册,其中复印材料使用A4纸复印,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第一册顺序:第2项-第10项

第二册顺序:第11项-第13项;其中第11项代表性成果按照“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其他”的类别顺序排列,同类成果按照时间顺序由近及远排列,成果类纸质材料顺序与《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第2页“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顺序相同。

个人纸质申报材料全部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一人一袋,纸质材料应与材料目录、系统提报材料相一致。档案袋表面需粘贴《枣庄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表》。

五、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职称政策及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 杨洋   德央

电话:3344233

邮箱:zzswrsk@zz.shandong.cn。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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