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管理处业务范围清单 | |||||||||||||
主管部门、单位(公章): 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事 业 单 位 (公章): 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管理处 填 报 日 期:2017年12月22日 | |||||||||||||
单位名称 |
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管理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704003490873997 |
单位 地址 |
枣庄市新城民生路601号 | ||||||||
序号 |
事项 |
事项类别 |
实施依据 |
主要内容 |
服务对象 |
承办 机构 |
共同实施单位 |
是否收费及标准 |
服务 期限 |
年度业务量 |
开展成效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大坝管理 |
公益服务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二条 山东省实施《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第三章第十八、二十、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条 《水库工程管理通则》 |
管理使用管理范围内土地及附属物;建立健全技术、行政、经营、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进行检查和考核,搞好工程管理和经营管理,在确保大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巡回检查、安全监测与鉴定,并做好监测资料的整理分析;做好大坝及有关建筑物、机电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保持工程完整、设备完好,保证正常运行。大坝需大修(包括岁修、水毁)时,做好设计,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施工时严格质量监督,认真履行竣工验收手续。 |
庄里水库 |
工程技术科 |
否 |
长期 |
不可量化 |
工程正在建设中,业务未开展。 | |||
2 |
防汛调度 |
公益服务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二十四、二十五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第十四条
|
根据市防指指令进行水库洪水调度运用; 做好防汛抢险物料准备和气象水情预报,保证水情传递、报警及与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指联系畅通; 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指,并采取抢救措施;有垮坝危险时,采取一切措施向预计淹没区发出警报,做好转移工作。 根据工程规划设计、防御洪水方案和工程实际状况,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并按规定报批。 |
庄里水库、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工程技术科 |
否 |
长期 |
不可量化 |
工程正在建设中,业务未开展。 | |||
3 |
水库综合调度 |
公益服务 |
《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第六、第七、第十、第三十四、三十六条 |
掌握水库流域及有关区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水文化发展、河道防洪工程系统及保护对象、综合利用各部门用水要求的基本情况,制定水库调度运用规程; 根据批准计划和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水库调度运用,汛期服从上级防指统一指挥。 将水库基本资料汇编成册,并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改。 按照水库调度规程,编制调度运用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配备专职调度人员,负责处理日常兴利调度事宜。 |
庄里水库、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工程技术科
|
否 |
长期 |
不可量化 |
工程正在建设中,业务未开展。 | |||
4 |
抗旱灌溉 |
公益服务 |
《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第五、六、十六、十八、十九条 |
根据需要定期进行抗旱和农业灌溉; 保证灌区国有资产的完好,管好、用好灌区工程及其设施; 做好水量、水情、水质、墒情、土壤盐分、泥沙淤积和地下水位等测报工作; 根据用水单位的申请和水源条件,编制年度供水计划; 推行节水灌溉,严格执行节约用水和定额用水,研究推广节水技术,提高水的利用率 |
个人或其他组织 |
工程技术科 |
否 |
长期 |
不可量化 |
工程正在建设中,业务未开展。 | |||
5 |
水质监测及执法巡查 |
公益服务 |
《水库工程管理通则》第2.0.6条 《山东省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 《山东省水利厅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的通知 |
建立水质监测制度,掌握水质污染动态,调查污染来源,了解水质污染危害,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提出情况和防治要求报告。 根据承担管辖范围进行日常巡查,必要时会同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对各类许可事项进行专项宣传,根据巡查任务制定年度和阶段性执法巡查计划,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情节严重或较为复杂的水事违法行为及时通知专职水政监察机构进行查处,并协助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对管辖外违法事件,及时进行移送。巡查后,做好巡查记录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建议。建立巡查台帐,宣传各项水法律法规。 |
庄里水库、社会组织、个人 |
水政和渔政科 |
否 |
长期 |
不可量化 |
工程正在建设中,业务未开展。 | |||
6 |
工业供水 |
经营服务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东省庄里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14﹞718号) |
向滕州市鲁南煤化工基地等项目供水 |
企业 |
工程正在建设中,业务未开展。 | |||||||
7 |
发电 |
经营服务 |
利用拦蓄水进行水力发电 |
企业 |
|||||||||
8 |
内部管理 |
其他事项 |
相关规定 |
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党务、人事、财务、工青妇等内部管理工作 |
办公室 财务科 |
否 |
长期 |
不可量化 |
有效开展 |
3921201 |
|||
合计 |
共有业务事项 8 项,其中行政辅助事项 0项,公益服务事项 5项,经营服务 2 项,其他事项 1项。 |
岩马水库管理处业务范围清单 | |||||||||||||
主管部门、单位(公章): 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事 业 单 位 (公章): 枣庄市岩马水库管理处 填 报 日 期:2017年9月18日 | |||||||||||||
单位名称 |
枣庄市岩马 水库管理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933119816 |
单位 地址 |
枣庄市山亭区冯卯镇驻地 | ||||||||
序号 |
事项 |
事项类别 |
实施依据 |
主要内容 |
服务对象 |
承办 机构 |
共同实施单位 |
是否收费及标准 |
服务 期限 |
年度业务量 |
开展成效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大坝 管理 |
公益服务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二条 山东省实施《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第三章第十八、二十、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条 《水库工程管理通则》 |
管理使用管理范围内土地及附属物; 建立健全技术、行政、经营、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进行检查和考核,搞好工程管理和经营管理,在确保大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巡回检查和安全监测与鉴定吗,并做好监测资料的整理分析; 做好大坝及有关建筑物、机电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保持工程完整、设备完好,保证正常运行。大坝需大修(包括岁修、水毁)时,做好设计,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施工严格质量监督,履行竣工验收手续。 |
岩马水库 |
工程管理科 安全科 |
否 |
长期 |
不可量化 |
有效开展 |
8411075 |
||
2 |
防汛 调度 |
公益服务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二十四、二十五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第十四条
|
根据市防指指令进行水库洪水调度运用; 做好防汛抢险物料准备和气象水情预报,保证水情传递、报警及与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指联系畅通; 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指,并采取抢救措施;有垮坝危险时,采取一切措施向预计淹没区发出警报,做好转移工作。 根据工程规划设计、防御洪水方案和工程实际状况,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并按规定报批。 |
岩马水库、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防汛信息科 工程管理科 综合办公室 安全科 |
否 |
长期 |
不可量化 |
有效开展 |
8411710 |
||
3 |
水库综合调度 |
公益服务 |
《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第六、第七、第十、第三十四、三十六条 |
掌握水库流域及有关区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水文化发展,河道防洪工程系统及保护对象、综合利用各部门用水要求的基本情况; 制定水库调度运用规程; 根据批准计划和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水库调度运用,汛期服从上级防指统一指挥。 将水库基本资料汇编成册,并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改。 按照水库调度规程,编制调度运用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配制专职调度人员,负责处理日常兴利调度事宜。 |
岩马水库、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
防汛信息科 工程管理科
|
否 |
长期 |
不可量化 |
有效开展 |
8411710 |
||
4 |
抗旱 灌溉 |
公益服务 |
《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第五、六、十六、十八、十九条 |
根据需要定期进行抗旱和农业灌溉; 保证灌区国有资产的完好,管好、用好灌区工程及其设施; 做好水量、水情、水质、墒情、土壤盐分、泥沙淤积和地下水位等测报工作; 根据用水单位的申请和水源条件,编制年度供水计划; 推行节水灌溉,严格执行节约用水和定额用水,研究推广节水技术,提高水的利用率 |
个人或其他组织 |
灌溉管理所 |
否 |
长期 |
不可量化 |
有效开展 |
8411075 |
市防指和各级政府根据生产生活需求下达抗旱指令 | |
5 |
水质监测及执法巡查 |
公益服务 |
《水库工程管理通则》第2.0.6条 《山东省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 《山东省水利厅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的通知 |
建立水质监测制度,掌握水质污染动态,调查污染来源,了解水质污染危害,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提出情况和防治要求报告。 根据承担管辖范围进行日常巡查,必要时会同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对各类许可事项进行专项宣传,根据巡查任务制定年度和阶段性执法巡查计划,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情节严重或较为复杂的水事违法行为及时通知专职水政监察机构进行查处,并协助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对管辖外违法事件,及时进行移送。巡查后,做好巡查记录并相关处理意见和建议。建立巡查台帐,宣传各项水法律法规。 |
岩马水库、社会组织、个人 |
水政监察大队 |
否 |
长期 |
不可量化 |
有效开展 |
8411075 |
||
6 |
内部 管理 |
其他事项 |
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开着的党务、人事、财务、工青妇等内部管理工作 |
本单位 |
综合科 人事科 财务科 |
无 |
否 |
长期 |
不可量化 |
有效开展 |
8411075 |
||
合计 |
共有业务事项 6 项,其中行政辅助事项 0项,公益服务事项 4 项,经营服务 0 项,其他事项 2 项。 |
枣庄市胜利渠管理处业务范围清单 |
|||||||||||||||||
主管部门、单位(公章):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事 业 单 位 (公章): 填 报 日 期:2017-9-18 |
|||||||||||||||||
单位名称 |
枣庄市胜利渠管理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70400493311586y |
单位地址 |
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 |
||||||||||||
序号 |
事项 |
事项类别 |
实施依据 |
主要内容 |
服务对象 |
承办 机构 |
共同实施单位 |
是否收费 及标准 |
服务 期限 |
年度业务量 |
开展成效 |
联系方式 |
备注 |
||||
1 |
农业灌溉 |
公益服务 |
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为峄城区、台儿庄区引用微山湖水进行农田灌溉。做好量水设施和观测设施、计划供水和节技术。 |
胜利渠罐区 |
胜利渠管理处 |
是,枣价格发【2001】139号。 |
长期 |
不可量化 |
有效开展 |
18306377898 |
||||||
2 |
干渠及水工建筑物管理 |
公益服务 |
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
承担胜利渠干渠、节制闸、枢纽工程、机械设备的维护运行管理 。保证灌区国有资产的完好,管好、用好灌区工程及其设施。 |
胜利渠罐区 |
胜利渠管理处 |
否 |
长期 |
107万元 |
有效开展 |
18306377898 |
||||||
3 |
两闸、五桥管理 |
公益服务 |
鲁治淮东调南下建技字【2013】7号、治淮建管【2012】244号文 |
韩庄运河万年闸、台儿庄节制闸泄水及航运要求韩庄运河上曹庄桥、南闸桥及一、二、三支沟桥,及时发挥工程应有效益。 |
个人、其他社会组织 |
胜利渠管理处 |
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 |
否 |
长期 |
不可量化 |
有效开展 |
18306377898 |
|||||
4 |
内部管理 |
其他事项 |
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党务、纪检、人事、财务、共青团、妇联等内部管理工作。 |
单位 |
胜利渠管理处 |
||||||||||||
合计 |
共有业务事项 4 项,其中行政辅助事项 0项,公益服务事项 2 项,经营服务1项,其他事项1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