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318郯兰线峄城区仙人洞至薛城区店韩路段
改建工程跨峄城大沙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枣庄市峄城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S318郯兰线峄城区仙人洞至薛城区店韩路段改建工程跨峄城大沙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函已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市水利学会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原则同意该《评价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S318郯兰线峄城区仙人洞至薛城区店韩路段改建工程跨峄城大沙河大桥位置为K25+686处,新建全桥共2联,3×30+3×30,新桥梁底最底标高为50.64m。
二、桥址处峄城大沙河河流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S318跨峄城大沙河大桥桥梁的防洪标准均为100年一遇,大于河道防洪标准,桥梁防洪标准是适宜的。
三、同意《评价报告》中采用的设计水位,河道冲刷、壅水分析等计算方法及成果,以及所提出的桥梁建设对河道泄洪和河势稳定等影响分析的主要结论。
四、工程原有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公路桥梁建成后,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时,桥梁建设管理单位应无条件服从水利部门对河道治理的需求。
五、工程运行期间,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堤防的防洪通道畅通,对阻断的防汛道路要及时恢复。运行期间必须服从峄城区水利和渔业局的监督管理。
六、须对计算护砌长度范围内按照50年一遇标准的河道断面进行开挖,并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编制防洪影响补救工程专项设计,专项设计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七、工程施工时应做好防汛抢险预案,泥浆不得排入河道内,及时清理施工时留下的废弃渣料,不得遗留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成后竣工验收须由水利主管部门派员参加,且须由市水利和渔业局组织项目相关防洪措施的专项验收,未经专项验收不得投入运行。
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