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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枣庄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来源:市水利和渔业局编辑: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04 17:52:56

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

你单位《关于报送〈枣庄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函》(枣材料〔2017〕10号)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枣庄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符合行政许可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枣庄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位于枣庄市高新区兴城街道办事处蒋庄村,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培训办公楼、综合训练楼、体能训练场、特勤消防站、搜救犬训练场及战勤保障设施等,规划建筑面积2.56万m2

项目总占地面积9.18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涉及土石方挖方总量3.52万m3,填方总量3.34万m3,弃方总量0.18万m3

项目规划总投资88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830万元,资金来源为枣庄市财政专项资金。工程计划2017年6月开工,2019年5月建成运行,总工期24个月。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资料翔实,内容全面,达到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19年。

三、项目及项目区现状分析符合实际。项目区地处黄淮冲积平原区,属暖温带季风大陆性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4.5℃,多年平均降水量804.5mm,多年平均风速2.1m/s。土壤类型主要为棕壤,植被类型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土壤侵蚀类型以轻度水蚀为主,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为450t/(km2.a),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t/(km2.a),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四、方案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合理。工程选址及施工等无水土保持审批的限制性因素,项目建设可行。

五、方案所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防治目标符合规范要求。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43hm2,其中项目建设区9.18hm2、直接影响区0.25hm2。划分为训练及办公区、道路及操场区和基地绿化区三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建设类二级标准,具体目标: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2%。

六、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及结论正确。扰动地表面积9.18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9.18hm2;土壤流失总量824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734t。施工期是本项目水土流失重点防治时段,道路及操场区是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

七、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工程设计典型、规范。项目建设期采取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包括集雨池工程、表土剥离、表土回填、透水砖工程、排水工程、整地工程等;植物措施主要有植草砖穴播植草和项目区绿化;临时措施主要包括临时拦挡、临时覆盖和临时排水沟等。

八、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及监测点布设等符合现行监测规范要求。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充分、计算严谨、取费合理。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336.2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223.98万元,植物措施费18.93万元,临时措施费11.81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10万元,水土流失监测费21万元,独立费用21.09万元,基本预备费18.4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02万元。

方案将项目建设归属于建设军事设施并免征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界定合理、依据充分。

十、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下阶段的各项工作,包括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理与监测,切实做好水土保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并按规定在项目投入正式运营前及时向我局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

                  20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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