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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下)二级航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来源:市水利和渔业局编辑: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5 16:48:51

关于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下)二级航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枣庄市港航管理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下)二级航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请示》(枣港航字〔2016〕32号)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下)二级航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符合行政许可要求,批复如下:

一、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下)二级航道整治工程位于台儿庄区境内,为改建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整治工程、北大堤应急通道修缮和桥梁修建工程等,配套工程包括:助导航设施和公用工程等。航道全线按Ⅱ级航道标准双线航道进行整治,设计最大船舶等级 2000t级。本工程航道总长度14.90km,航道整治的走向沿原航道线路走向整治为主。航道整治起点为马兰大桥,整治终点为陶沟河口(苏鲁省界),新建公用锚地 1 处,安全待泊区 1 处,改建桥梁2座,修缮应急道路14.90km。

规划总占地面积166.61hm2,其中永久占地65.71hm2,临时占地100.91hm2。涉及总挖方量为566.26万m3,其中表土剥离土方14.44万m3;填方为203.70万m3,其中表土回填土方14.44万m3;弃方为362.56万m3(包括建筑垃圾0.26万m3、弃土362.30 万m3),工程无外借土方。

主体工程总投资12亿元,其中土建投资9.7亿元,工程费用由部、省、市等多级出资组成,其中部级资金占50%,省级资金占40%,剩余10%资金由地方筹措。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16年10月到2018年9月,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资料翔实,内容全面,达到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19年。

三、项目及项目区现状分析符合实际。项目区所在台儿庄区地处开阔平原区,属暖温带季风性气候,年均气温14.3℃,年均降水量791.3mm,年均风速2.3m/s。土壤类型主要为潮土、水稻土和砂浆土,植被类型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现状林草植被恢复率25.76%。土壤侵蚀类型以轻度水蚀为主,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为450t/(km2•a),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t/(km2•a),属北方土石山区-泰沂及胶东山地丘陵区-鲁中南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工程区位于台儿庄区,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因工程位于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上,因此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定为建设类二级。

四、方案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合理。工程选址及施工等均无水土保持绝对限制性因素,项目建设可行。

五、所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防治目标符合规范要求。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6.34hm2,其中项目建设区166.61hm2,直接影响区面积19.73hm2,分为航道整治工程区、北大堤应急通道区、桥梁工程区、弃土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五个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建设类二级标准,具体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8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拦渣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22%。

六、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及结论正确。扰动地表总面积为166.61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共计166.61hm2;整个建设期内可能土壤流失总量约1.6万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4万t。施工准备及施工期是本项目水土流失重点防治时段,航道整治工程区和弃土场区是本项目重点防治区域。

七、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和工程设计典型、规范。项目建设期采取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包括表土剥离及回填、围堰土方弃置、土地整治工程、排水工程、泄水槽等;植物措施有护岸绿化、锚地陆域绿化、大堤两侧路肩绿化等措施;临时措施有临时拦挡覆盖措施、临时排水措施、临时沉砂池措施等。

八、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和监测点布设等均符合现行监测规范要求。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充分、计算严谨、取费合理。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763.4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064.06万元,植物措施费226.08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69.17万元,水土保持独立费用115.6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32.00万元,监测费28.5万元),基本预备费88.5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99.93万元。

十、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下阶段的各项工作,包括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切实做好水土保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按照《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并应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在工程投入运行前及时向我局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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