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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上)二级航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来源:市水利和渔业局编辑: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5 16:47:31

关于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上)二级航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枣庄市港航管理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上)二级航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请示》(枣港航字〔2016〕31号)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上)二级航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符合行政许可要求,批复如下:

一、京杭运河枣庄段(马兰大桥以上)二级航道整治工程位于峄城区和台儿庄区境内,为改建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整治工程、航道两侧护岸、公共锚地及安全待泊区建设、北大堤应急通道修缮和桥梁工程等,配套工程包括助导航设施和公用工程等。航道全线按Ⅱ级航道标准双线航道进行整治,设计最大船舶等级2000t 级。本工程航道总长度23.56km,航道整治的走向沿原航道线路走向整治为主。航道整治起点为韩庄船闸(韩庄船闸下游引航道终点),整治终点为马兰大桥上游,新建公用锚地 1 处,安全待泊区 1 处,修缮应急道路23.56km(含跨支汊河道桥梁7座)。

规划总占地面积244.41hm2,其中永久占地71.72hm2(征地面积7.97 hm2),临时占地172.69hm2。占地类型主要为旱地、采矿用地、水工建筑用地和港口码头用地。

工程总挖方量为472.16万m3,其中表土剥离土方49.56万m3;填方为206.06万m3,其中表土回填土方49.56万m3;弃方为266.10万m3(包括建筑垃圾0.43万m3、弃土265.67 万m3),工程无外借土方。剥离表土用于后期绿化和复耕,弃土和建筑垃圾堆放在弃土场。

主体工程总投资12.6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0.2亿元,工程费用由部、省、市等多级出资组成,其中部级资金占 50%,省级资金占 40%,剩余 10%资金由地方筹措。计划工期为2016年10月到2018年9月,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

二、方案编制依据充分、资料翔实,内容全面,达到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19年。

三、项目及项目区现状分析符合实际。项目区所在峄城区地处开阔平原区,属暖温带季风性气候,年均气温14.5℃,年均降水量799.6mm,年均风速2.4m/s。土壤类型主要为潮土、水稻土和砂浆土,植被类型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现状林草植被恢复率26.84%。项目区所在台儿庄区地处开阔平原区,属暖温带季风性气候,年均气温14.3℃,年均降水量791.3mm,年均风速2.3m/s。土壤类型主要为潮土、水稻土和砂浆土,植被类型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现状林草植被恢复率25.76%。土壤侵蚀类型以轻度水蚀为主,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为450t/(km2•a),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t/(km2•a),属北方土石山区-泰沂及胶东山地丘陵区-鲁中南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项目区所在峄城区为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考虑工程位于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上,因此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定为建设类一级。

四、方案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合理。工程选址及施工等均无水土保持绝对限制性因素,项目建设可行。

五、所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防治目标符合规范要求。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69.95hm2,其中项目建设区244.41hm2,直接影响区面积25.54hm2,分为航道整治工程区、北大堤应急通道区、桥梁工程区、弃土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五个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建设类一级标准,具体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拦渣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达到27%。

六、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及结论正确。扰动地表总面积为244.41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共计244.41hm2;整个建设期内可能土壤流失总量约2万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8万t。施工准备及施工期是本项目水土流失重点防治时段,航道整治工程区和弃土场区是本项目重点防治区域。

七、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和工程设计典型、规范。项目建设期采取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包括表土剥离及回填、围堰土方弃置、土地整治工程、排水工程、泄水槽等;植物措施有护岸绿化、锚地陆域绿化、大堤两侧路肩绿化等措施;临时措施有临时拦挡覆盖措施、临时排水措施、临时沉砂池措施等。

八、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和监测点布设等均符合现行监测规范要求。

九、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充分、计算严谨、取费合理。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3856.7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2903.89万元,植物措施费195.4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109.71万元,水土保持独立费用152.6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32.00万元,监测费28.50万元),基本预备费201.7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93.29万元。

十、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下阶段的各项工作,包括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切实做好水土保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按照《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并应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在工程投入运行前及时向我局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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