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城乡水务局,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市城乡水务事业发展中心,局各中心:
现将《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评标标准>的通知》(鲁水建字﹝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评标标准》的通知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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