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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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城乡水务局(枣庄市城乡水务事业发展中心)被评选为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

来源:局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科编辑:王春明发布时间:2022-01-21 16:29:29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扎实推进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关于培育遴选节水标杆单位的通知》(鲁水节字〔20212号)要求枣庄市城乡水务局积极开展节水标杆创建工作。本着“因地制宜、尊重现实、细微入手、单元控制、循环高效、加强监管”的基本原则,致力于打造“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标准先进、监控管理严格”的节水标杆单位。结合办公楼实际情况,全面深挖节水潜力,多措并举推进节水标杆建设,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日人均用水量由改造前的84人•日降到20.27人•日,低于山东省服务业用水定额先进值,2021年被省水利厅等十二部门联合评选为山东省节水标杆单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保障。为圆满完成省级节水标杆建设目标,并有利于日常节水工作开展,我局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建设工作,成立枣庄市城乡水务局节水标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节水管理领导责任、管理部门和具体人员,落实责任措施,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建立相关节水制度与考核机制,强化用水计划管理,规范用水记录,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效率评估,为节水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突出技术创新,推动精细化管理。积极推广使用先进实用的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安装精准计量器具和节水器具,开展水平衡测试分析,水计量率和节水器具普及率均达到100%,用水管网漏损率小于1%。完善用水台账管理,实施智能平台监控,实现用水精细化管理。建设灰水、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利用非常规水资源,用于喷灌、冲厕等,最大限度减少水资源损耗。

三是深化节水宣传,营造节水氛围。为切实提高全社会及广大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我局开展了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编制节水宣传材料,张贴、播放节水标语,定期发布节水信息、曝光浪费现象,开展节水志愿者“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系列节水宣传活动,强化节水教育基地建设和效用发挥,营造了爱水、惜水、节水、护水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节水标杆创建。


                              节水教育基地


                          改造后的节水水龙头


                雨水收集系统用到的雨水PP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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