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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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 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枣庄市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枣庄市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城市内涝、消除黑臭水体,加快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作,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年底, 全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全部完成现有城市主干道231.5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各年度建设任务清单见附件)。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协调推进。充分考虑未来城市发展变化,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活、新区与旧区、地上与地下、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 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提高城市发展可持续性。
(二)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以系统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为重点,加快补齐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排水管网等设施短板,将雨污合流管网作为重点突破。
(三)因地制宜,集约高效。依据本地自然条件、水环境保护与内涝防治等要求,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建设等顺势推进,充分利用现有管道,科学实施管网改造。
(四)创新机制,广泛参与。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引导作用,创新投融资模式和建设机制,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底调查。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立即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雨污合流管网开展摸底调查,系统掌握管网布局、管材管径等信息, 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采用闭路电视(CCTV)、声纳、电子潜望镜(QV)、机器人等先进技术和检测手段, 摸排管道连接、破损、淤堵等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并绘制成图,形成雨污合流管网系统图,为管网改造打下坚实基础。
(二)制定改造计划。各区(市)要根据排查摸底情况,结合我市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任务要求,科学编制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计划, 确保三年内完成全部改造任务。年度改造任务,列入当地政府年度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积极做好政策与资金保障。
(三)科学组织实施。注重合理设计、避免浪费,对原有合流管道进行全面分析,改为雨水管道或污水管道。积极采用新型优质管材,优先使用球墨铸铁管、承插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等管材。推行混凝土现浇或装配式预制检查井,淘汰砖砌井。优先选择施工方便、开挖量小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减少对城市环境和居民出行影响。
(四)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责任。城市排水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开展闭水或闭气试验,建立内窥检测制度,提交闭路电视(CCTV)或电子潜望镜(QV)、机器人内窥等检测资料,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五)注重统筹衔接。贯彻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城市道路雨水井不宜设在立沿石旁边,需经微型湿地、下沉式绿地或植草沟等城市“海绵体”过滤后再排入雨水井,增强城市海绵能力。做好与城市受纳水体的衔接,雨水在排入城市水体时,应配套建设快速净化装置,减少初期雨水对城市水体的污染。
(六)创新建管机制。推广“厂网一体化”建管模式,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汇水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合并交由污水处理投资商一体化运营。针对排水管网处于地下、养护管理缺乏质量管控机制等情况,鼓励成立专业排水公司,专门负责排水管网养护管理。加快推进市政污水管网养护管理向居住小区延伸,从源头到末端实行统一管理,消除污水管网管理空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作总负责,建立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统筹协调、保障有力的推进机制,细化分解任务,加快推动管网改造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品质提升、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内涝防治等开展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可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提供融资等途径,为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提供资金支持。
(三)强化调度督导。市城乡水务局对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采用现场检查、督办、约谈等方式,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附件:枣庄市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年度建设任务清单
枣庄市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年度建设任务
清单
单位 |
2020年底雨污合流管网长度(公里) |
改造长度(公里)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滕州市 |
70.3 |
15.3 |
25 |
30 |
薛城区 |
21.3 |
6.9 |
7 |
7.4 |
市中区 |
96.0 |
30 |
32 |
34 |
峄城区 |
7.0 |
2 |
2 |
3 |
台儿庄区 |
17.0 |
0 |
5 |
12 |
枣庄高新区 |
19.9 |
7 |
6.9 |
6 |
合计 |
231.5 |
61.2 |
77.9 |
92.4 |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察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枣庄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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