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保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进场交易。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依照《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全部进入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并鼓励目录外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是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体系。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构建规范化交易服务体系,形成统一交易平台、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服务流程、统一工作标准和统一绩效考核“六个一”的服务规范体系,全面提升交易服务质效。
三是全面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借助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综合交易平台系统,实现招标公告发布、文件下载、保证金收退、开标场所预定、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开评标全流程“网上办理”,通过招标人、投标人、监督人、评标专家等各方参与主体数字证书(CA)电子签章等全流程电子化,逐步实现大数据分析、电子档案、不见面开标和异地远程评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可有效降低投标成本,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促进招投标服务科学化、便捷化、高效化;促进公平公正,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企业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保障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