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工作,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支持,按照二级指标任务清单,我局积极推进,按时完成指标任务,做好迎评工作准备。
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对标标准重点任务清单,按照时间节点共完善了以下十项措施:一是完成全市招标投标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二是指导督促各行业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三是完成水务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四是完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信息库,推进专家信息共享。五是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六是在市城乡水务局网站开通招标投标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提升服务。七是落实本行业信用评价应用。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统一安排部署,全省水利系统对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三大平台认真推广应用,三大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关联协动,形成了一体化系统,完全落实了行业信用评价的应用。目前已将此三大平台的链接接入市城乡水务局网站。八是9月28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异议投诉处理制度。九是10月8日制定印发《关于启用公共资源平台水利工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开通了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十是10月18日制定印发《关于明确枣庄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工作职责的通知》,在局网站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监督职责、责任清单、职责依据、监督对象和事项清单、程序、时限要求等。
下一步我局将借鉴全国、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领域先进工作经验,深入学习、扎实推进,争取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工作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