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枣庄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通过科学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和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由2018年的901.61平方公里下降至2022年的803.4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由20.85%下降到17.6%。中度以上侵蚀面积由2018年的119.94平方公里下降至2022年的45.43平方公里,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比例由14.07%下降到5.65%。为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认真落实国家、山东省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美丽枣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先后批示责成市城乡水务局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市城乡水务局将中办、省办意见列入党组理论学习组学习内容,进行学习研讨,并结合枣庄市水保工作实际研究落实措施。在征求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枣庄市贯彻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经枣庄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11月15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立足枣庄区域实际制定,共6部分、20条具体措施。一是全面推进水土流失防治现代化,明确2025和2035年总体目标;二是强化“三片一中心”水土流失防治体系,统筹实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三是聚焦有效管住人为水土流失增量,提出创新监管措施;四是科学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提质增效,着力改善和提升治理区生态条件;五是突出科技赋能,着重打造示范典型,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六是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加强基础投入和专业提升,对做好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支撑。
下一步,枣庄市各级各部门将以《实施方案》为指引,凝聚合力、强基奋进,推动新时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