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现场推进活动精神,我局认真谋划,积极行动,扎实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贯活动。
5月20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列为重要学习内容,系统学习了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职责,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坚持源头治理,明确工资清偿责任、实行全程监管,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细化特别规定,强化监管手段、确保工资支付等内容,并对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进行了研讨。
5月14日,举办农民工工资保障知识培训,部分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参加。重点讲解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项目法人开工落实“四个应当”(即:应当有足够的建设资金、应当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应当建立工资支付协调和预防拖欠机制);监管把握“六个环节”(即:专用账户存储、日常考勤落实、总包代发工资、实名制管理和维权告知信息环节);施工单位项目施工“四个先行”(即:先行约定人工费用结算办法和周期、先行设立实名制通道、先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先行设置维权信息告知牌);用工现场“四个到位”(即:劳资专管员工作到位、工资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到位、考勤和工资记录逐月确认到位、农民工台账资料管理到位)。同时,向参训代表发放了《枣庄市水务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须知》画册,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提供指南。
5月8日起,利用局办公楼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