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进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在保护河湖生态方面的职能作用,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近日,市河长制办公室、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协作机制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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