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号,市河长办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和绿化局联合对我市河湖问题进行了现场督查,本次督查内容主要是妨碍河道行洪、向河道内排污、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建立氧化池等河湖“四乱”问题。
碍洪树木
河湖内倾倒垃圾
污水直接排入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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