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落实责任制,根据有关规定和区(市)上报情况,现将枣庄市2026年度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湖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1: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附件2: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