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城乡水务局,高新区国土住建社会事业局,市城乡水务事业发展中心,市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心:
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强水务执法管理,根据枣庄市司法局《关于梳理和公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规定,我局制定了《枣庄市城乡水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请遵照实施。
附件:《枣庄市城乡水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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