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公示公告

枣庄市第9号总河长令签发

来源:河湖与运行管理科编辑:周祥龙发布时间:2023-06-16 11:03:1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山东省总河长令》(第9号),进一步发挥好河湖长制制度优势,加强河湖水域岸线和河湖水生态管理保护,着力解决制约河湖安全健康的深层次问题,综合施治,精准发力,统筹推动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615,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张宏伟,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翟军共同签发《枣庄市总河长令》(第9号),公布《关于统筹推动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主办单位: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联系电话:0632-8687706 单位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601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3704000060 备案号:鲁ICP备16034241号-2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31号

枣庄市总河长令第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