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公示公告

枣庄市“两库四河”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蟠龙河编辑:孙佩发布时间:2022-05-27 15:14: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枣庄市“两库四河”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枣庄市两库四河引调水工程

建设地点:滕州市、薛城区、山亭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利用岩马水库、庄里水库两座大型水库作为供水水源,通过建设输水管道(隧洞)及附属建筑物、岩马泵站、信息化工程等,自流向中心城区进行生活供水,向滕州木石化工园工业供水,向郭河、蟠龙河生态应急补水(城河、十字河生态用水通过岩马水库、庄里水库放水洞直接补给)。工程分为两条输水管线,为岩马水库向中心城区生活输水管线及庄里水库向滕州木石化工园区工业输水管线,新建管线全长55.28km,新建隧洞长2.42km,新建泵站(岩马泵站)1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枣庄市蟠龙河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8116106

邮箱:zzlkshzb@126.com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江苏河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1786295676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0-OQE3OkVl6wjieGpCpZA

提取码:p0pc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向建设单位联系,陈述对项目的意见、建议。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xx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xxxx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xx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主办单位: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联系电话:0632-8687706 单位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601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3704000060 备案号:鲁ICP备16034241号-2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