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我中心组织对山东省庄里水库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庄里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枣庄市庄里水库管理服务中心(原枣庄市庄里水库建设管理处)
工程内容:庄里水库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十字河流域,工程建设的任务是缓解枣庄市水资源紧缺的状况,提高十字河流域的防洪能力,保障流域内铁路、公路、工矿企业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实现流域内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庄里水库是山东省“十一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的唯一一座大型水库。
庄里水库具有工业供水、防洪、灌溉、发电等综合功能的大型水库,水库死水位101.32m,死库容1039万m3,兴利水位114.56m,兴利库容为7742万m3,汛期限制水位114.56m,防洪高水位(P=3.3%)116.18m,设计洪水位(P=1%)116.77m,校核洪水位(P=0.05%)118.95m。调洪库容4553万m3,总库容为13334万m3(p=0.05%)。大坝坝体为壤土均质坝,坝轴线长3124m(含混凝土泄洪坝段),最大坝高43.9m,坝顶高程119.90m,上游侧设防浪墙,M10浆砌石结构,墙顶高程121.0m,坝顶路面为沥青混凝土,宽7.0m。溢洪闸为3×13m开敞式泄洪闸,南北放水洞为2.0×2.0m钢筋混凝土箱涵,设计引水流量61.45(6.01)m3/s。电站为坝后式,总装机510kW(2×55kW+2×200kW)。
工程静态总投资:43.2696亿元
建设时间:工程于2016年1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工程全部完工。
二、项目环保工作执行情况
环评单位: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境监理单位:枣庄市鸿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
施工期环境监测单位:安徽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咨询服务单位:南京龙悦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环保验收调查单位:北京中环格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枣庄市庄里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办沃驻地
联系人:闫先锋
联系电话:0632-3921209 13969431037
邮 箱:zlskgck@126.com
邮 编:277200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27日(共2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附件:1、山东省庄里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山东省庄里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