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0年度水利工程系列初级、中级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市直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公单位除外)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从事水利规划、水利勘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地质、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施工机械与设备安装、施工管理、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工程安全与质量检测、水利生产运行、水利管理、防汛抗旱、水文水资源、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生态与水环境、水利信息化与自动化、水利科研与技术咨询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申报标准条件及时间
严格按照《山东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鲁水规字〔2020〕3号)和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20〕7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材料受理时间为10月26日—10月30日(报送至市水利大厦616室),网上信息申报同步完成。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2、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并对申报人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审核盖章,审核人要在申报人员材料上签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顺序表》,并在评审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签名并盖章。
3、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4、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5、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同时报送由系统导出的《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A4原件,加盖呈报部门公章),先按单位排序,再按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顺序进行编号。《评审表》顺序要与《申报人员花名册》顺序及《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顺序表》顺序一致。
四、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枣庄市政务服务网”(http://zzzwfw.sd.gov.cn/zz/public/index)注册后,在办事服务栏内搜索“职称评审及核准备案”事项点击申报。
1、“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填写聘任累计周年,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2、工作经历按由远及近的顺序,如实、规范填写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类别和专业技术职称,一般不填写行政类工作和行政职务。
3、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填写,填报的课题、专利及奖项数量分别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同一成果只能选择一项填写。
4、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应首先说明本人符合鲁水规字〔2020〕3号要求的业绩成果条件的情形(示例:本人所符合的评审依据业绩成果条件:1、主持的xx工程施工工作,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符合第3条;2、以第一作者在《xx》(CN/ISSN:xxxx)发表论文1篇,符合第9条)。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楚,说明工作任务、工作量和取得的效果。
(二)纸质材料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顺序表》每个申报人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A3纸型,须从系统导出,双面打印),改系列人员提供2份;
3、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般为近5年);
4、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只需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无需再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5、现聘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初级申报人员可不提供);
6、聘文或聘书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聘任审批表)(初级申报人员可不提供);
7、审核后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8、《“六公开”监督卡》原件;
9、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需提供岗位下达通知书复印件;
10、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须报送《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及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的证明材料,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11、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著作、论文、课题,专利及奖项等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
1、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职称政策及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2、联系人:单耀庆,3344233。
附件: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顺序表
2、六公开监督卡
3、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