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一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要求,请在原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工作的龚大鹏、王秀兰、王昭淦、沈加长、闫广来、宋强,在原枣庄市胜利渠管理处工作的陈志军、门田等同志,对在单位领取的超标准发放的误餐补助予以退回,于8月24日前由个人交至市城乡水务局财务审计科,联系电话:3313283。
市城乡水务局地址:新城民生路601号水利大厦618室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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