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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城乡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枣庄市城乡水务局编辑: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15 09:25:10

2018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城乡水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提供高质量的水利和渔业供给为导向,不断强化水安全保障,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

(一)认真落实立法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法制办立法工作计划安排,积极开展法规制定和调研工作,认真制定立法工作实施方案,倒排工期时间表,明确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本部门有关业务处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局办公室研究和市法制办审查之前,都经由局法制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进行合法性初审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2018年,按照市法制办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涉水、涉渔行政管理的市政府和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各类文件2件,并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进行了公示。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一是健全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为原则,经过合法性审查后,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集体议事,最终由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二是扩大公众参与。对本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以及拟提报市委常委会或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材料,都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注重调查研究、民主讨论和科学论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将征求意见稿等材料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认真实施风险评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三是严格实施合法性审查。对需要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的行政决策,认真准备所需文件材料,确保文件依据明确,材料完备,程序合规,较好地保证了行政决策效率和质量。

二、健全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理顺水行政执法机制。科学划分和界定部门内部机构之间以及上下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在水行政执法管理中的工作职责,积极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支队伍执法,依法实施执法委托,较好地理顺了执法体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采取定岗定责、量化考核、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加强理论学习等措施,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廉洁奉公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有了显著提高。根据上级要求和执法人员岗位变化情况,及时开展执法人员信息清理更新,较好地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清理、核查和审验工作,共清理行政执法证件5件。认真贯彻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先考试后拿证,先持证后执法”的原则,加强了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成了1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领证工作。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执法程序。制定实施了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65项。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及时对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动态管理和调整。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格按照法定程序,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建立实施了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执法过程进行全记录,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部门执法形象。对进入执法程序的水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实行网上运行,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件。水政执法方面:市支队及各区(市)大队共组织水政巡查150余次,出动水政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巡查河段、库渠、堤防6000余公里,全市共发现一般水事事件50余起,全市共立案查处水事案件7起,结案6起,共处罚金24万元。渔政执法方面:全市出动渔政执法人员150余人次,立案查处电鱼案件1起,检查生产企业50家,检查市场、餐馆等场所45个,检查展演场馆、繁育场所2个,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宣传教育5000余人次。扫黑除恶方面:市局组织6个检查组对各区(市)及局属单位督导检查1次。全市水利和渔业系统共进行扫黑除恶线索排查130余次,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条,配合政法机关查办涉黑涉恶案件3件。二是遴选参加全省和全市统一评查案卷4件,通过案卷评查活动,提高了水利系统案卷文书制作水平和质量,对行政执法行为起到了较好地规范作用。

(四)健全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一是依法办理信访案件。规范信访秩序,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2018年累计接待群众来访8批53人次,办理省长信箱批示转交办件、网上信访件、省海洋和渔业厅交办件、信访电访件2件,全部按照程序进行了依法认真处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树立了水利和渔业部门良好社会形象。二是加强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坚持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作为检验本部门法治工作的重要标准。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坚决杜绝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2018年未发生因违法或不当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三、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权力监督

主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水利和渔业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完善更新单位门户网站,加大行政权力信息、市场信用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4条。

(二)积极开展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互动。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严格水利工程“四制”管理,依法依规进行设计、咨询、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工作,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做好全市12家企业、外地23家企业的市场主体诚信等级考核工作。

四、严格依法履行部门职能,全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大力加强行政审批制度建设。认真开展了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和批后监管办法作了进一步修订和公示。加强行政审批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健全了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并加大工作督查落实力度,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督导检查,做到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建设工作。依法做好水、渔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工作,依法调整审批事项目录,将水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移交市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按照市审批办等部门统一要求和工作进度安排,积极推动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进程。

(三)规范开展审批服务事项日常办理工作。以认真办理日常水利审批服务为切入点,不断优化公共服务,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2018年通过审批窗口共办理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7件,得到了办事群众广泛认可和社会普遍赞誉。

五、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民生成效明显

(一)牢牢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启动实施蟠龙河综合整治项目。编制完成项目概念性整体规划。二是水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全市共完成南水北调供水 2400万方,圆满完成了省水利厅下达的年度供水计划。中水截蓄导用工程全年累计拦蓄中水 4600万立方米,总回用量约3200万立方米,既保障了干线水质,又为农业灌溉、生态用水提供补充水源。共排查非农自备井1213眼,已封停683眼,其余已纳入规范管理。三是河湖环境进一步改善。开展“清河行动”及“回头看”,严厉打击河湖存在的“八乱”违法行为。目前,已清理违法建筑及违法活动384处,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95.6%。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已清理整治完成83处,完成整治任务的88%。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累计排查入河排污口323处,目前已全部完成综合整治任务,其中封堵非法排污口207处,规范整治保留37处,纳网改排79处。四是水土保持治理进度加快。国家重点工程山亭区梅花山项目总投资789.73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7平方公里,目前已基本完工。省级项目滕州市莲青山小流域治理工程,总投资418.83万元,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39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形象进度65%。2018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3平方公里,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五是及时实施生态补水。针对春旱、秋旱,及时安排市岩马水库管理处实施生态补水,累计放水4次、1500立方,有效保护了月亮湾湿地、荆河公园等区域的生态环境。

(二)积极加快水利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建设,助力城市发展。一是扎实推动庄里水库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5.6亿元, 2018年完成投资11.16亿元。专用供电线路架设、管理设施建设、坝基帷幕灌浆单项工程已全部完成。二是制定出台水安全保障规划。目前,我市《水安全保障规划》和《实施方案》均已编制完成,930日市政府已批复印发。推动市政府成立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实施水安全保障规划的组织领导。

(三)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民生工程建设取得新面貌。一是行业扶贫攻坚效果显著,在省级补助420万元的基础上,统筹资金解决了16个贫困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受益人口2.44万人,其中贫困人口0.48万人。二是防汛抗旱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类检查21次,有效杜绝了防汛隐患。及时应对918日强降雨,确保全市安全度汛。三是重点平原洼地二期项目建设完成投资3600万元。四是投资1.147亿元实施的5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提前半年完成省定节点目标,被省厅通报表扬。五是农村饮水安全进一步巩固提升,总投资6536万元,实施滕州市、台儿庄区、薛城区3个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工程受益人口约13.9万人。六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顺利完成改革任务。七是灌区节水改造效能进一步提高,马河水库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总投资1505.61万元,目前已完工,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胜利渠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完成年度投资2167万元的110%,超额完成省定完成年度投资目标。八是水库移民工作扎实开展。及时规范发放移民直补资金,全年累计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2590万元;投资实施的44个后期移民扶持项目元旦前全部完成;投资600万元的第三批“美丽移民村”试点建设已全面完成,极大改善了移民村面貌和条件。九是渔业产业发展服务工作更加高效。放养面积达到15万亩,产量达到7万吨,实现渔业产值17亿元。

(四)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周检查、旬通报、月调度、季开会的工作机制,确保安全责任传递更加精准到位。今年以来,专题调度安全生产工作10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4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5次。二是严格开展检查活动。结合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行动,组织开展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行业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今年以来,全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403人次,组织各类检查组128组次,实际排查单位287家次,检查出安全生产一般隐患194项,均已整改完成,整改率100%,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极大的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进展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学法用法意识

(一)积极开展行业集中宣传。通过水法进校园、报纸专版、街头宣传等形式,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纪念活动,取得了比较明显的宣传效果。

(二)扎实开展机关人员普法、学法活动。制定实施了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计划,按照标准要求圆满完成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学习和考试工作,实现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在机关人员和执法队伍中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七、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法治工作实效

(一)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局长经常性地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分管局长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牵头科室,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标准。首次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单位内部年度绩效公共目标考核内容当中,在行政执法、依法决策、行政审批、法律学习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考核标准,保证了本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二)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为了提高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我局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开展集体法律学习,邀请市法院及律所行政法法律专家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授课,培训人员228人次,通过组织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学习,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意识进一步培树,业务技能和办案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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