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原“枣庄市胜利供水中心”已于2009年8月21日,经枣庄市编办以“枣编发〔2009〕1号”批复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设立“枣庄市南四湖湖东堤管理局”,同时撤销“枣庄市胜利供水中心”。随后,在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的主持下,市胜利供水中心自主进行了清算,由主管局安排,将全部人员进行了分流安置,相关财务事项资料于2013年7月1日移交给岩马水库管理处封存管理;2018年12月29日,枣庄市财政局以(2018)枣财资函111号函告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将“枣庄市胜利供水中心”股权划转至“枣庄市岩马供水水电站”持有。
2018年11月1日,枣庄市编办以督办函通知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办理“枣庄市胜利供水中心”法人资格注销登记,现根据有关要求予以公告,请与原枣庄市胜利供水中心有债权债务等未尽事宜的关联方,于2019年2月19日前与“枣庄市胜利供水中心”清算组联系。
联系电话:3313283
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