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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来源:市水利和渔业局编辑: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8-13 14:18:22
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
二十、市水利局

办理项名称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子项 对应的行政
权力事项
服务
对象
环节和流程 申请材料及数量 承诺完成时限 办理成本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是否为全省通办”“全市通办全县(市、区)通办事项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备注
名称 编码 名称 编码
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3704000102503 2 1.受理;
2.审查;
3.批准;
4.办结;
5.送达审批文件。
受理:
1.申请书;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
3.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的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等原件各3份。
8个工作日 0 行政许可
2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3704000102505 2 1.受理;
2.审查;
3.批准;
4.办结;
5.送达审批文件。
受理:
1.申请书;
2.《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
3.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的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等原件各3份。
8个工作日 0 行政许可
3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3704000102506 2 1.受理;
2.审查;
3.批准;
4.办结;
5.送达审批文件。
受理:
1.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或批准的专项规划;
3.资金筹措文件;
4.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机构批复文件和管理维护经费承诺文件;
5.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
8个工作日 0 行政许可
4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3704000102507 2 1.受理;
2.审查;
3.批准;
4.办结;
5.送达审批文件。
受理:
1.申请书;
2.对现有水利灌排设施安全与效益的影响评估,兴建等效替代工程方案或具体补偿措施;
3.与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签订的协议书或其他文件等原件各3份;
4.工程建设方案与设计图纸(平面总体布置和纵横断面图)及相关部门规划与设计审批文件原件1份 复印件2份;
5.建设单位和法人代表的有关证照复印件;
6.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申请二项的复印件各3份。
8个工作日 0 行政许可
5 取水许可 取水许可 3704000102508 2 1.受理;
2.审查;
3.批准;
4.办结;
5.送达审批文件。
受理:
1.申请书;
2.逐级转报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文件;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报批稿等原件各3份。
18个工作日 0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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