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业灌溉机电井取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水资函字〔2021〕38号)要求,区城乡水务局统筹组织,有序推进,核发取水许可证422个,提前十天圆满完成省级机电井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一、提早谋划,有的放矢。为了保障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区城乡水务局靠前谋划,对全区1137个取水机电井取水用途、取水量、计量设施、管理维护主体等基础信息现场统计,编制全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为整治工作开展提供论证依据。
1、创新工作思路,形成合力。面对整治工作时间紧、系统录入条目多等问题,区城乡水务局努力探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与区行政审批局通力合作,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由区城乡水务局组织人员完成系统数据录入,区行政审批局组织精干力量完成数据审核审批工作。
2、倒排工期,全力推进。为确保按期完成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区城乡水务局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时间表、任务量、责任人,加班加点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理念,严格要求每日事必须每日毕,明日计划可以提前开展。同时,通过组织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业务人员水平,为下步开展监管夯实基础。
下步,区城乡水务局将加强与区行政审批局沟通与联系,全力做好全区取水许可工作,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区城乡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