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增强水务系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9月2日上午,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新《安全生产法》)。
会议指出,新《安全生产法》的发布标志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来临,9月1日起,必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将第十九条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增加“三个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会议强调,此次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既是结合新实际、适应新形势,也是维持法律威慑力、影响力、引导力的必要措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本次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则明确包括了要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下步,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将以新《安全生产法》为准绳,进一步加强对在建水利项目及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切实把安全防范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