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是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一项长期任务,以优先解决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水环境问题治理为总抓手,根据峄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目标任务要求,重点开展以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一、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开展农村河(湖)长制镇级河湖划界,进一步规范河湖管理工作,明确村级河段管理范围,建立镇、村两级河湖长体系,将河湖清违整治实行常态化、零容忍管理。将各镇(街)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列入河湖制长年度考核。
二、加大督导力度,深入推进农村水体治理。去年4月份区城乡水务局、区河长河长办组织人员对各镇(街)农村水体治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7月底,按照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帮包一个镇(街)再次对水体治理情况进行督导。建立了峄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水体治理)工作整治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台账,进一步明确任务完成标准、措施及完成时限。截至去年10月底,全区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98个村(居)、696条沟渠、439座坑塘的农村水体治理任务已全面完成。
三、严把综合治理考核,明确问题整改。建立峄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群,定期在工作群中调度各镇(街)工作完成情况,及时跟进督促工作进展。编制《峄城区城乡水务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明确考核通过自查评分、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综合评价等方式,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根据得分情况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继续推进、整改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