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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全市水利和渔业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来源:市水利和渔业局编辑: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5 10:14:18

 

 

各区(市)水利和渔业局,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枣庄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枣庄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及工作专班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构建全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构

  市水利和渔业局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局安委会主任闫维松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局安委会副主任徐加义同志任副组长,安委会成员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工程建设与管理科,具体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各区水利和渔业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作为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协调水利和渔业行业领域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工作,按照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实抓好。

  二、履行主体责任,构建预防机制

  各类水利和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实现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

  (一)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按照水利和渔业行业有关制度与标准,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方法,水利和渔业在建项目、工程管理单位和其他水利和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各岗位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按照危险程度分为 1、2、3、4 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针对风险等级,将风险点逐一落实分级管控责任和具体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管理工程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并严格实施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同时,企业要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形成“一企一册”。

(二)持续深化“大快严”集中行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以“大快严”集中行动为总抓手,强力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始终保持对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水利和渔业在建项目、工程管理单位和其他水利和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到岗位。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企业自身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有关服务机构和专家帮助自查自改自验。同时,要发动广大职工参与自查自改自验,认真查找整治身边安全隐患。

(三) 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为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督促有关单位将所有辨识出的风险和排查出的隐患全部录入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对水利工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信息化管理。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监测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履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主体责任,对每一个环节做到痕迹化,实时监控隐患整改情况,对没有按期整改的重大隐患,根据工作痕迹倒查责任,问责到位。

  (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过程中切实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我市水利和渔业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不断完善。

  三、完善监管体系,落实分级管理

  (一)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各区水利和渔业局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理顺和明确水利和渔业部门在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的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等职责,形成分工负责、有责担当、齐抓共管的隐患整治工作机制。要突出水利和渔业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扎实构建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全面防范和杜绝我市水利和渔业行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风险预判制度,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各地和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实行安全风险预判制度,加强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各类水利和渔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点水利和渔业工程建设、水库运行管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实施风险分类和等级确定,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风险点登记造册,形成“一企一册”,落实《企业安全生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0号)要求,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加强职业危害防控。各地和局属各单位要汇总建立本地区、本单位安全风险数据库,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和统筹协作等工作机制,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三)强化示范带动。为有效开展我市水利和渔业系统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工作,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市水利和渔业局确定岩马水库管理处、庄里水库建管处、枣庄市水利开发总公司为试点单位。各区(市)局要结合实际,确定1-2个试点单位(或建设项目),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探索创新,加快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度,尽快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工作经验和做法,带动本地区、本单位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推进。

  (四)强化分级管理和督查考核工作。各级水利和渔业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改进安全生产考核方式,推动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的转变,注重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切实加强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监督和考核问责。自2017年起,局安委会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纳入对各区(市)水利和渔业局和局属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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