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支持下,枣庄市城乡水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精神,按照《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山东省水利厅2024年法治水利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要求,全面抓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推进城乡水务法治建设,以提供高质量的城乡水务工作供给为导向,不断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水平,狠抓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扎实做好全系统普法工作,推动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抓基层、严执法、强监管,深入实施依法管水治水兴水,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有力保障了全市城乡水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1、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对局机关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和报市司法局审查之前,均经由局政策法规负责科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进行合法性初审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2024年,按照市司法局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涉及城乡水务行政管理的市政府及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进行了公示。
2、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一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落实民主集中制,始终把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法治保障融入到各项决策中;重大决策事项全部经过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后实施,如实记录集体讨论内容。二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城乡水务建设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将公职律师的职责与局重点工作相结合,让公职律师充分参与在具体工作中。三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决策结果都在城乡水务系统网站公开,为公众查询提供服务;同时涉及专项经营的城乡水务服务事项,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二)健全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积极推进执法制度建设。按照省水利厅工作要求,印发了《2024年枣庄城乡水务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24年普法任务清单》《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目录清单》、等相关文件,明确划分和界定部门内部机构之间以及上下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在水行政执法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建立“河长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检查9万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67个。开展河湖库管理综合排查整治行动,累计排查河湖库、闸(坝)等“四乱”问题580个并全部整改完成。为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提速增效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据上级要求和执法人员岗位变化情况,及时开展执法人员信息清理更新,较好地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清理、核查和审验工作,共更换行政执法证件7件,清理执法人员1人,新增执法人员2人。认真贯彻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先考试后拿证,先持证后执法”的原则,加强了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工作。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水政执法巡查制度、水行政许可稽查制度、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和执法人员责任,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执法考核,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二是落实执法责任。对水行政处罚执法权限,对照法律、法规进行了逐条逐项审核,编制了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明确执法权限和职责范围,科学合理地划分了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并落实到具体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三是严格办案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水政执法案前、案中、案后的跟踪监督检查,强化内部监督。四是全面排查线索。全市各级坚持以线索摸排为先导,充分发挥问题线索的基础性、控制性、导向性作用,将排查违法问题线索作为专项行动开展的重要环节,持续推进线索摸排与巡查检查、业务监管、监督举报、暗访督察、涉诉信访等有效结合,有力借助河长制优势,重点围绕影响防洪安全、破坏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河道非法采砂和影响水利工程安全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全方位排查,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年度摸排线索112条,年度新增案件20起,其中水资源案件10起,河湖案件9起,其他1起,现已全部查处完毕。
4、健全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一是依法办理信访案件。规范信访秩序,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2024年累计接待群众来访17批43人次,全部按照程序进行了依法认真处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树立了城乡水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2024年未发生因违法或不当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二是加强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坚持把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作为检验本部门法治工作的重要标准。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坚决杜绝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2024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三)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权力监督
1、主动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水务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设置,加大行政权力信息、市场信用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群众反馈意见,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572条。
2、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制度建设。开展“7+1”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对由局承担的城乡水务政务服务事项业务手册、服务指南、零基础模板、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帮办代办”等相关制度作了进行修订完善并公示,工作中注重加大工作督查落实力度,做到了政务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积极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局长科长做窗口”活动,旨在让领导干部通过亲身体验和深入了解水务业务,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建议,并推动水务工作的持续改进继续深挖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症结,以“走”促改,以“验”促优,在硬件改善上下功夫、在软件提升上做文章、在服务质量上提层次,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学法用法意识
1、积极开展行业集中宣传。结合全市城乡水务系统职能,认真组织全市水务系统各级、各单位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及各种宣传月、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局门户网站、LED电子显示屏等平台,通过举办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印制分发宣传资料、制作法治宣传栏和法治宣传标语滚动播放等方式,大力开展普法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水法》《防洪法》《水库大坝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谁执法、谁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通过水法进校园、报纸专版、街头宣传等形式,较好地完成了普法宣传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的宣传效果。
2、扎实做好机关人员学法普法活动。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年初制定了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计划,按照学习计划开展理论中心组法治学习。局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学法普法和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的全面提升。二是全体干部职工学法。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宪法、监察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水务系统干部职工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讲座,认真组织学习用水管理,水利工程管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安全生产法等业务法律法规,通过各类法治培训学习,全局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意识进一步培树立,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三是按照市司法局普法培训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全局干部“两述两考”学法用法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局机关及局属各中心在职人员全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考试,参考率和考试优秀率均为100%,圆满完成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学法任务。四是利用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强国平台全员学法用法。通过各种学法用法形式和平台的学习培训,实现了全系统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在机关人员和执法队伍中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职责。按照《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枣办发〔2020〕7号)的规定,党政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充分发挥了“头雁效应”。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局党组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党组会,全面安排部署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确保依法履职到位。
(二)领导干部带头践行法治。年初,局党组制定《2024年市城乡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推行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普法工作。加强对《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水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并结合行业特点,通过3.22水法宣传,4.15国家安全日、6月安全生产月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系列宣传,不断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2024年,我局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工作开展不平衡。虽然制定了规范的工作制度,建立了完善的运行机制,但制度的执行不够严格。市、各区(市)城乡水务部门水利法治工作开展水平参差不齐;少数人员对法治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法治工作开展不平衡,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治意识有待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律知识水平与新时代、新阶段水利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治思维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主要表现在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执行得不完全到位,学法用法结合不够紧密,存在选择性学法行为,对业务相关的法律能学深悟透,对一般适用性法律有怠学现象的存在。
三是执法创新亮点不突出。作为市级城乡水务的行政主管部门,虽然工作中始终坚持“争第一、创一流”理念,但由于受执法人员少、精力有限的限制,在水利法治建设工作中能够在全省乃至全国形成经验,走在前列、作出表率的创新做法不够,亮点不多。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全系统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检查问题导向,强化制度约束,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执法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学习宣传力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公务员法治培训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切实增强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依法治水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