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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清河行动”开展回头看活动

来源:市水利和渔业局编辑: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08 11:03:11


薛城区在保质保量完成了“清河行动”全部任务,并对在“清河行动”中完成任务又好又快的乡镇,给予了一定的奖励。为了巩固“清河行动”的工作成果,薛城区河长办开展了“清河行动”回头看,并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为检验“清河行动”工作成果,区委副书记程春常、副区长邓贞彦,带领区河长办副主任、区水利局局长邵长军、区水利局党委委员及区河长办工作人员组成现场督导组,分别到各个乡镇进行现场查验“清河行动”工作成效,督导组认真听取了镇街对问题情况的汇报,指出问题症结,现场研究解决方案。程春常副书记提出要求,各镇街要根据河库水域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推进方案,确保“清河行动”工作扎实推进。邓贞彦副区长强调,要提高站位,把清河行动列为当前第一位的工作,彻底清除侵占河道的违法建筑物。同时指出,区河长办要严把上报关和验收关,对镇街上报的清河行动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要第一时间现场验收,对出现的拆小报大、移花接木、走过场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肃追责。

二是成立了区河长制工作督导组,由区督察局与区河长制办公室共同承担全区河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通报、考评等工作,对于“清河行动”回头看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情况,形成督查通报,做到每天通报一次,督促相关单位提高认识,确保了河长制工作落实的快、整改的快。

三是薛城区河长办成立专门的巡河组,提前制定巡河计划,变“车巡”为“步巡”,每段河道至少步行巡河1公里,同时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联系所在辖区内的镇级总河长和河道牵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并同时上报河道区级河长,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当场提出解决办法,限期完成整改,对于不能限期完成整改的情况,镇级总河长同时向区级河长汇报具体情况。

四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依靠全区不同层次的设立的社会监督员、河管员、民间河长、巾帼河长、义务护河队及河道保洁队伍等,要求河管员和保洁员对自己负责的河段每天至少巡河一次,发现垃圾立即清理,对于处理不了的问题,要求层层上报、不拖不推,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处理。

目前,“清河行动”成果得到了巩固,杜绝出现了死灰复燃的情况,为2018年的河长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薛城区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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